二季度以来,我市生产生活秩序稳步恢复,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长。上半年,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375元、增长5.2%,增速较一季度提高2.5个百分点,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.2个百分点,居全省第4位;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258元、增长6.9%,增速较一季度提高1.6个百分点,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.7个百分点,居全省第2位。扣除价格因素,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2.5%,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4.2%。